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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暖心民政”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七个聚焦”“七个行动”:聚焦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开展“八桂颐养”行动;聚焦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开展“‘救’在身边”行动;聚焦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开展“牵手‘童’行”行动;聚焦满足群众基本社会服务需求,开展“事务有情”行动;聚焦发挥社会力量积极作用,开展“善行八桂”行动;聚焦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展“‘名’记乡愁”行动;聚焦人工智能赋能应用,开展“智‘惠’民政”行动。

《三年行动计划》强调,全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加强跨部门统筹协调,结合编制“十五五”规划研究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完善民生实事清单,加强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引导支持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民政服务。全区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政策措施,加强要素保障,推动形成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社会有情、家庭有责的工作格局。

《三年行动计划》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西“暖心民政”三年行动计划
(2025—2027年)》的通知

(桂政办发〔2025〕4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暖心民政”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9月10日

(本文有删减)

广西“暖心民政”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

为推动民生建设更加公平、均衡、普惠、可及,提升民政服务能力和水平,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传递到群众的心坎上,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的重要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主线,实施“暖心民政”行动计划,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社会参与体系,推动更多政策向民生汇集,更多资金向民生倾斜,更优服务向民生领域全覆盖,积极探索边疆民族地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到2027年底,民政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水平与西部平均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社会治理和服务效能有效提升,人工智能赋能取得积极进展,民政服务对象生活品质不断提高,为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夯实民生根基。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开展“八桂颐养”行动

1.优化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普惠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基本服务收费引导,优化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政策,支持市场主体降低运营成本,提供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服务。推动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加快补齐已建成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培育建设200个以上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提供康复护理、日间托养和助浴、助医等服务。支持培育400个以上农村“家门口”养老服务站,提供探访关爱、日间照料、睦邻互助等服务。推动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率达到10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80%。新建老年食堂(助餐点)300个以上,全区累计运营老年食堂(助餐点)达到1000个。(牵头单位:自治区民政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各市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保障兜底型养老需求。新建(改扩建)35家城乡养老机构,全区公办养老机构累计达320家以上。重点满足兜底保障需求,实现有意愿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100%。按照人均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标准,为70周岁及以上低保失能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建立健全探访关爱服务机制,确保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支持养老机构提供养老助残一体化服务,设立“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照护单元。(牵头单位:自治区民政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残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

3.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新建(改扩建)20个市、县级老年活动中心。培育创建50个以上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按照每个社区4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支持。加快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培育1500个以上基层老年协会。组织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实施“八桂银龄守护”志愿服务专项行动,到2027年底参与为老志愿服务的志愿者达5万名以上,年均为老志愿服务累计时长达15万个小时以上。(牵头单位:自治区民政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

4.发展旅居型养老服务。整合生态优势、长寿文化、边关风情等特色资源开发旅居养老市场,推出50条以上旅居养老路线,支持开发完善100项以上旅居养老服务特色产品,丰富情绪消费场景,释放住房需求潜力,面向京津冀、东北、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川渝陕等地区开展旅居养老推介,力争2027年到我区旅居养老的老年人达到600万人次。(牵头单位:自治区民政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自治区总工会、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

(二)聚焦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开展“‘救’在身边”行动

5.健全社会救助高效运行机制。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功能,运用“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方式实时开展监测预警,加大对脱贫不稳定户、两年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的兜底保障力度。推进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改革,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分类落实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等专项救助政策,推动“政府救助+慈善帮扶”发展。(牵头单位:自治区民政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数据局、医保局)

6.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水平。合理确定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相挂钩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同步提高。自治区本级财政加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保障力度,适当提高城乡低保平均补助水平,力争逐步缩小与西部地区平均水平差距。取消户籍地申请限制,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牵头单位:自治区民政厅;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7.提升特困人员生活质量。开展散居特困人员“物质+服务”救助,实施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服务试点项目,让特困人员生活更有尊严。(牵头单位:自治区民政厅;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三)聚焦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开展“牵手‘童’行”行动

8.加大基本生活保障力度。稳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加强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统筹衔接,力争逐步缩小与西部地区平均水平差距。(牵头单位:自治区民政厅;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9.优化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建立完善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评估规范和监护干预机制。建立自治区困境儿童关爱帮扶专项基金。开展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监测评估和转介帮扶。组织发动2万名爱心家长与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结对帮扶。优化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基础清单。制定支持儿童主任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措施。(牵头单位:自治区民政厅;配合单位: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妇联、残联、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

10.推动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创新转型。推动广西儿童福利院服务职能转型,推动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开门办院”。探索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市域间集中养育。完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儿童成年后户籍迁移、就业帮扶、住房保障等安置政策。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儿童福利机构资源共享和协作支持,扩大儿童福利机构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覆盖面。推动全区孤残儿童护理员持证资格比例达80%以上。扩大市、县(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服务覆盖面,到2027年底市级机构覆盖率达到100%。(牵头单位:自治区民政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残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

(四)聚焦满足群众基本社会服务需求,开展“事务有情”行动

11.完善残疾人福利保障。稳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减轻家庭照护压力。深入实施“福康工程”、“贫困老年人听力康复工程”,为3000名以上困难残疾人和老年人免费适配康复辅助器具。到2027年底新建成3个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新增床位1300张。(牵头单位:自治区民政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残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12.创新婚姻服务管理。高效办成结婚落户“一件事”民生服务,扎实做好节假日、特殊日子婚姻登记“为爱加班”服务,加快满足群众个性化服务需求。推进婚俗改革实验区建设,加快婚姻登记机关场所提档升级,鼓励各市结合实际建设公园式景区式婚姻登记机关或户外颁证场所,增强结婚登记仪式感。(牵头单位:自治区民政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公安厅、数据局)

13.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加快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到2027年底新建成并投入使用31个县级以上殡仪馆、10个骨灰安放(葬)设施。深入推进“减项降费优服务”,完善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清单和非基本服务项目清单,做到清单外无收费。建立跨部门“身后一件事”联办机制,实现逝者死亡医学证明、户籍注销、丧葬补贴申领等事项“一窗受理、数据跑路、全程办结”。推动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覆盖率达到100%,奖补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牵头单位:自治区民政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林业局)

(五)聚焦发挥社会力量积极作用,开展“善行八桂”行动

14.健全慈善促进政策体系和组织体系。加快推动广西慈善条例立法进程,推动出台关于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制定完善慈善领域综合监管、互联网公开募捐管理等系列制度。积极培育慈善组织,到2025年底县级慈善会(联合会)实现全覆盖;到2026年底乡镇(街道)“善行驿站”覆盖率达到70%;到2027年底乡镇(街道)“善行驿站”实现全覆盖,社区“慈善互助社”覆盖率超过30%。(牵头单位:自治区民政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社会工作部、网信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自治区红十字会、教育厅、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外事办,广西税务局)

15.创新慈善募捐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慈善动员协调机制,办好“慈善一日捐”等特色活动,打造“桂善行”系列慈善项目品牌,倡导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带头,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推动“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参与人次年均增长30%,持续扩大公益慈善捐赠规模,积极营造“人人心怀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的氛围。(牵头单位:自治区民政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社会工作部、区直机关工委,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妇联、工商联、残联、红十字会、国资委)

16.引导社会组织服务民生。深化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强化养老、教育、托育、医疗卫生等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监管服务。举办“情暖八桂·桂社有为”社会组织公益创新创投比赛,引导社会组织开展扶危济困、助残扶弱、邻里关爱、守望相助等公益活动。面向边境地区和大型易地搬迁安置点所在县(市、区)等重点地区,扶持一批服务“老、小、孤、残、困”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持续推动社会组织与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结对帮扶,争取到2025年底实现全覆盖。每年举办“桂社筑梦”社会组织联合招聘系列活动,动员社会组织充分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牵头单位:自治区民政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残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

(六)聚焦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展“‘名’记乡愁”行动

17.深化“乡村著名行动”。用乡村好地名留住乡愁记忆。广泛采集现代农业设施、乡村道路、景点、寄递物流站等地名和兴趣点上图。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乡村地名设标覆盖率。充分利用乡村景观等设施推广使用标准地名、宣传地名文化。鼓励将乡村地名文化融入村史馆、镇村志书编纂,传承好乡愁文脉。(牵头单位:自治区民政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自治区民宗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地方志办)

18.推动“地名+农文旅”融合发展。加强地邮协作,充分利用“村邮乐购”平台,助力快递进村、山货出村。挖掘一批承载厚重历史、独具民俗风情、彰显桂风壮韵的特色地名文化村落,引导各地将地名来历、含义、沿革和故事巧妙融入乡村旅游景区、景点和线路解说,提升游客体验感。(牵头单位:自治区民政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广西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广西分公司)

(七)聚焦人工智能赋能应用,开展“智‘惠’民政”行动

19.建设民政智能中枢平台。2026年底前建成以自然人、法人为核心的民政主题数据库,完善数据资源管理平台。(牵头单位:自治区民政厅;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数据局)

20.赋能“一老一小”服务。推进养老服务信息综合平台建设,加快人工智能在居家、社区、机构等养老场景集成应用,发展失能失智照护、情感陪护、健康管理、日常生活辅助等智能产品,推广应用智能护理机器人、家庭服务机器人、智能防走失终端等智能设备。加强人工智能在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心理健康分析、儿童康复、特殊教育中的应用。(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配合单位:自治区科技厅、数据局)

21.赋能基本民生保障。推进人工智能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运用,优化低收入人口经济状况智能量化分档。到2027年底建立不少于20项监测指标的预警机制。(牵头单位:自治区民政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数据局、医保局)

22.赋能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建设“人工智能+”赋能社会组织全周期服务场景,提升信息化监管服务水平。推动互联网与殡葬服务融合发展,完善远程告别、网上祭扫、“数字追思”等服务模式。(牵头单位:自治区民政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数据局)

三、组织实施

全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加强跨部门统筹协调,结合编制“十五五”规划研究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完善民生实事清单,健全督促评价制度。加强基本民生财力保障,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引导支持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民政服务。全区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政策措施,加强要素保障,强化民政公共服务项目储备、建设和管理,推动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站全覆盖,推进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民政人才队伍建设。及时总结提炼“暖心民政”建设的典型经验,用心讲好“暖心民政”故事,推动形成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社会有情、家庭有责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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